发布时间:2018-11-05 15:50 浏览次数:3957
重要提醒:
1、考生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2、报考点不接受现场交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确认。
3、现场确认期间,报考点不为考生修改报考信息。
一、现场信息确认(照相)时间:
2018年11月8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二、现场信息确认(照相)地点:北京交通大学机械工程楼一层多功能厅(从北侧门进入)
三、现场信息确认(照相)对象:
“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1104)仅受理报考北京交通大学、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 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学校所在地在北京。
(2)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且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北京。户口在北京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簿)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籍证明须为2018年10月以后开具。户口不在北京但工作单位在北京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社会保障卡、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2018年7月以后至少连续三个月的北京市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中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单位信息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一致;证明材料均须原件,缺一不可。
(3) 单独考试的考生。
除以上考生外本报考点不接受其他考生现场信息确认、照相。
四、现场信息确认(照相)所需材料:(以下涉及到的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
(1)网上报名号;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京藉考生须提供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籍证明须为2018年10月以后开具;非京籍考生须提供社会保障卡、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2018年7月以后至少连续三个月的北京市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中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单位信息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一致;证明材料均须原件,且缺一不可。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单独考试”考生须提供:两位专家的推荐书(须考生所在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并同意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
(7)“军队在职干部”报考须提供:《军官证》及军级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材料交招生单位核验,否则无法打印《准考证》。
五、现场信息确认(照相)流程:
(1)凭身份证和报名号在领表处领取“报名情况登记表”;
(2)核对“报名情况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3)持“报名情况登记表”到验证处查验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劳动合同)、学历证(学生证)等;
(4)验证通过的考生持身份证到照相处照相,并提交已签字确认的“报名情况登记表”。
六、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负责对网报信息的修改工作,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现场确认结束后,未交报考费考生或已交报考费但未进行信息确认和照相考生的报考信息无效。
(3)2019年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保留好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等信息,并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以教育部最新规定为准。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