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7 14:14 浏览次数:2436
评定范围
根据学校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本年度评定范围为(以下均指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身份的确定以档案按时转入我校为准):
(一)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
2017级硕士研究生(已于招生录取时确定);
2016级硕士研究生和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16级直博生和2016年9月入学硕士生以硕博联读方式(含本硕博生)进入2017级博士阶段学习的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2013级直博生、2014级博士研究生、2015级博士研究生、2016级博士生(不含直博生)。
(二)学业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
2017级硕士研究生(已于招生录取时确定);
2016级硕士研究生(含2014年、2015年录取2016年入学的资返生、2015级少数民族骨干生;不含2015级国防生、2016级少数民族骨干生);
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