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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便利企业标准化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04 08:37  浏览次数:1723

 2015年,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提出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按照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国质检标联〔2015〕422号)具体部署,2015年10月,北京市启动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工作。方便快捷的新方式被企业接受,选择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逐步超过选择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企业。


    此次备案方式的调整,是在近两年试点基础上,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改革任务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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